摘要:自“亮劍金城”行動開展以來,河池市公安局緊盯群眾關注的熱點治安問題,持續在轄區開展清查整治行動,嚴打“黃賭”違法犯罪行為,全力凈化社會風氣,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雇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從事賣淫活動的行為,犯組織賣淫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賣淫嫖娼行為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損害了城市形象,妨害了治安管理,群眾深惡痛絕。自“亮劍金城”行動開展以來,河池市公安局緊盯群眾關注的熱點治安問題,持續在轄區開展清查整治行動,嚴打“黃賭”違法犯罪行為,全力凈化社會風氣,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近期,南橋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在西環路有一養生館“掛羊頭賣香肉”并公開拉客,在民房內從事賣淫勾當,嚴重影響了附近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敗壞了社會風氣,干擾了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民憤極大。
經過數天的摸排、蹲守,公安民警逐漸掌握摸清該窩點作案規律,3月7日下午,民警火速行動,成功將從事嫖娼的嫌疑人韋某和覃某價及1名外地賣淫婦女覃某現場抓獲。
經審訊,所有涉案的違法犯罪人員均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韋某、覃某價、覃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雇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從事賣淫活動的行為,犯組織賣淫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