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蘆溪法院審結該案,以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龔某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龔某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姐弟一家租房容留女性賣淫被判刑
李某與弟弟李某某及其妻子龔某多次為他人賣淫提供場所,按比例從嫖資中抽取分成。近日,蘆溪法院審結該案,以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李某某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龔某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間,李某出資租下位于蘆溪縣的某房屋,李某、李某某、龔某在該房屋內經營按摩店,并多次容留女性賣淫。李某、龔某二人負責守店,在賣淫女提供性服務時“把風”,同時向賣淫女提供免費食宿、衛生紙等物品,待賣淫女完成性服務后收取一定比例的抽成。弟弟李某某負責處理按摩店的社會關系,偶爾也幫忙守店,至案發時,該店共獲利約2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 李某、李某某、龔某均已構成容留賣淫罪,遂根據該案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現,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蘆溪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