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納帕溪谷四期幸會小區的業主,今就本住宅小區內4棟一樓九樓、五棟二樓業主擅自開辦美容院、教育培訓機構、麻將館的商業性質行為向上級匯報。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湘銀.納帕溪谷-幸會小區業主維權書
市各級領導部門
我們是湘銀.納帕溪谷四期幸會小區的業主,今就本住宅小區內4棟一樓九樓、五棟二樓業主擅自開辦美容院、教育培訓機構、麻將館的商業性質行為向上級匯報。
湘銀.納帕溪谷四期幸會小區4棟交房在即,許多業主在驗收房屋準備交房之際發現四棟一樓九樓業主私自開設商業性質的美容院、教育培訓機構、麻將館,發現此情況后,有關業主代表向湘銀.納帕溪谷的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反映了該情況,4棟一樓九樓、五棟二樓業主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物權法》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但該業主未經過其他有利害關系的任何業主同意,也并未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之前發出公告告知,嚴重侵害其他業主的知情權,此舉將嚴重影響小區的安全與其他業主寧靜生活,造成本小區商、住混亂,所以四期其他業主決定對四棟一樓九樓、五棟二樓住改商的行為進行自我維權,先后通過撥打12345市長熱線,向社區辦反映了以上相關情況。望有關職能部門能取締在此住宅小區中開設的商業性質的美容院、教育培訓機構、麻將館。另四棟九樓美容院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此行為未經其他業主同意!請問靠什么拿的證!
湘銀.納帕溪谷-幸會小區全體維權業主
2015年10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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