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件發生后,蒲城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通過大量的視頻分析、走訪摸排和分析研判,發現系花某某、李某等人所為,同時調查還反映出這些人可能是一個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在縣城有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盜竊等行為。...
近日,一長期盤踞于蒲城縣域某洗浴中心內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花某某、李某等19人分別被蒲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十個月不等。
2018年4月8日,蒲城縣中心廣場附近發生一起搶劫案,三名群眾被十余名年輕男子以毆打、恐嚇等形式搶走三部手機,其中一人被人用刀刺傷。案件發生后,蒲城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通過大量的視頻分析、走訪摸排和分析研判,發現系花某某、李某等人所為,同時調查還反映出這些人可能是一個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在縣城有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盜竊等行為。后省公安廳、渭南市公安局先后將“花某某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列為督辦案件。專案組在全面掌握該犯罪集團搶劫、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犯罪證據后,集中開展抓捕工作,19名犯罪集團成員先后落入法網。
據悉,花某某與李某、郭某系同學關系,經別的同學介紹又認識了竇某、廣某、王某。受香港某電影影響,尚是未成年人的花某就產生了“沖社會、闖名聲”的想法,以便讓別人聽到自己名字就知道自己很厲害,其他成員對此表示響應。后該犯罪集團長期聚集于竇某工作的蒲城某洗浴中心,以此作為據點。花某某與廣某、李某、郭某、王某、竇某分別購置了腰刀,部分被告人還購置了催淚瓦斯,開始“出黑警”“沖社會”,賺取“地下出警隊”費用。從2017年10月開始至2018年4月,花某某等6人糾集串聯杜某、郭某某等19人在六個月內作案16起,涉及有搶劫罪1起、故意傷害罪2起、尋釁滋事罪3起、盜竊罪10起,另還有兩起違法活動。該系列案被害人眾多,在一定范圍內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影響。
西安晚報記者石俊榮 通訊員石拓